第一卷
当我最初成为盖乌斯·普林尼乌斯·塞昆杜斯的奴隶时,我并不懂得拉丁语。我以为“do”(主人)就是他的名字。
我们被装进一辆木架马车里运送到主人的门前,奴隶贩子将我们赶下车,然后一车的奴隶当场集体交易。
我无法知道当时买下我们这车奴隶的费用,因为那时我对拉丁语一无所知。
随后,奴隶贩子将系成一串的脏钥匙交给了主人,一把钥匙可以解开我们中的一个奴隶的脚铐。
与我同车的还有三个男奴隶和两个女奴隶。
后来我得知,这五个奴隶都是被奴隶主重新出售的,他们都能说拉丁语,并了解在罗马帝国里作为奴隶应该怎么做。
他们做的第一件事是围成一圈,肉膝跪在由石砖铺成的坚硬地面上,低头交叉双手放在胸前,谦卑地称呼他为“do”。这是奴隶该对主人的服从和尊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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