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证明你太过期待一件事情,结果往往都会不尽人意。
看过孙明康的日记,确实让我了解那件杀人案的大概,但同时也让我更加疑惑了。
孙明康的日记本十分很老旧,里面的纸张泛黄。前面的内容是零零散散写的他成长的事情,后面的笔记很新,看日期是前段时期才留下的,
日记中间断了很长的时间,我想应该是他后来又找到这个日记本,于是又用它来记录现在的事情。
孙明康的字迹很潦草,很多字我都认不出来,只能连蒙带猜。新的日记其实没有记叙得很详细,与其说是日记,还不如说是他记录的自己心中的疑惑。
日记的开始是1969年3月2日,“我终于知道什么是家,什么是家人。”我记得孙明康今年好像是60几岁,这样算起来,他开始写这个日记的时候应该是十几岁。
虽然上面没有细说,但是可以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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