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漫长而复杂的诉讼程序,历经三次公开开庭审讯,备受瞩目的国家电视台状告首都电视台侵权一案终于迎来了最终裁决。
西城区中级人民法院一审裁定,首都电视台对此次侵权行为负有主要责任,责令其立即停止播放相关节目,并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根据判决,首都电视台需支付高达近六百万的赔偿费用。
然而,西城区中院同时裁定,国家电视台综合频道在签订版权出让合同的过程中存在决策失误和审核不严等问题,应负有连带责任,但驳回了其提出的近两百万赔偿请求。
在这场激烈的法律较量中,李江以综合频道综艺制作组的全权代表身份,亲自出庭进行了三次精彩的答辩。每次庭审,他都展现出坚定的立场和专业的素养。
值得一提的是,在柳江的带领下,综合频道综艺制作部门的全体班子成员都参与了旁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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