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宪法中早就有规定,我国范围内任何矿产资源均属,更不要说黄金白银之类的贵重有色金属。但是习惯上,对于一些不具备工业开采价值的小型金银矿,相对控制力度较弱。改革开放以后,为了拉动地方经济,国家对国有矿产资源的开发采取了相对宽松的态度,有条件的准许对某些地方的矿产资源开发采取个人承包开发的方式进行开采。于是一些拥有一定资本和胆识的个人开始投入到矿业开发中。由于矿产品的需求量和价值的不断提升,这些首先吃螃蟹的人资本迅速增加,很快成了先富起来的人中的一部分。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在利益的趋势下,更多的人投入到矿业开发的行业并很快获利,于是,更多的人投入到了这个行业中,矿业开发从有序到无序,从规划发展变成掠夺性开发,为了获取更大的利益,许多黑心的小矿主甚至罔顾矿工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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